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根据上海市教委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春招资格审核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 | 本科 | 4年 | 60人 |
网络工程(双语班) | 本科 | 4年 | 60人 |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 | 本科 | 4年 | 60人 |
日语 | 本科 | 4年 | 50人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 | 本科 | 4年 | 70人 |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智能技术) | 本科 | 4年 | 40人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商务) | 本科 | 4年 | 40人 |
二、资格审核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
(1)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资格审核通过。
(2)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无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各类技能、特长证书原件扫描件,高中阶段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zsb@gench.edu.cn。
三、健全保障机制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四、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3月9日9:00-22:00 3月10日8:00-16:00 | 考生网上填报春招志愿 |
3月12日前 | 各院校公布各专业入围资格线 |
3月13日-22日 | 各院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
3月23日-30日 | 各院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3月31日-4月2日 | 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按市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
4月3日 | 各院校开始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