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布的成绩持有异议,请考生本人于3月23日13:00-16:00以及3月24日9:00-12:00至我校招生办(学生事务中心126),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现场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仅复核试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加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得查阅试卷,客观题不属于复核受理范围。
录取结果将于3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公告。
如对公布的成绩持有异议,请考生本人于3月23日13:00-16:00以及3月24日9:00-12:00至我校招生办(学生事务中心126),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现场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仅复核试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加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得查阅试卷,客观题不属于复核受理范围。
录取结果将于3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