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一、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二、就读校址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18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