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25
    2023-06
  • 21
    2023-06
    一、报名条件参照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https://zsb.gench.edu.cn/2023/0427/c1345a129775/page.htm)二、报名办法1、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时间为6月27日-28日2、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s://zsxx.gench.edu.cn:8080/student)进行注册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在线提交申请表,同时上传以下材料:(1)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2)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扫描件以上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否则报名无效。三、审核结果通知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具体安排。注意: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不得报考与本人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相同的专业。四、考试办法1. 我校拟于2023年7月15、16日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2.今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学科专家进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待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报名邮箱关注我校反馈邮件并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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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
    一、最低分数线考生类型层次专业录取最低合成分三校生本科网络工程(双语班)398.7高职(专科)空中乘务218旅游管理291.7中本贯通本科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410本科视觉传达设计418本科网络工程383二、录取查询 考生可于5月26日开始,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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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22日16:00开始,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二、联系方式 电话:021-58137880或68130020
  • 22
    2023-05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三、层次本科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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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
    1.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入校参加考试。2.准考证为5月13、14日举办的“2023上海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3.具体考场安排请考生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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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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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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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